李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为规避执行非法处置、毁损涉案财产
【基本案情】
根据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判决和裁定,被告某铸造有限公司应偿还原告某典当有限公司债务1400万元。该民事判决和裁定生效后,被告一直未履行法定义务,原告向执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某铸造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并对该执行标的物进行了评估,经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某典当有限公司同意以物抵债。执行法院作出以物抵债执行裁定并向被执行人送达,被执行人无异议。在对该标的物执行移交的过程中,执行法院发现案涉土地上一处价值187万余元的地上建筑物(12号钢结构房屋)被拆除毁损。经查,被执行人某铸造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李某某擅自将案涉建筑物拆除,以6.6万元的价格予以变卖,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案涉建筑物,申请执行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执行法院将被执行人某铸造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李某某涉嫌拒执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公开审理了本案。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为逃避执行,未经人民法院许可,擅自将在执行过程中的案涉建筑物非法处置、毁损、变卖,出卖后亦未将6.6万元变卖所得交给人民法院以履行法定义务或给付申请执行人,且抵债价值187万余元远远高于出卖价款6.6万元,最终导致执行法院无法顺利将案涉建筑物交付申请执行人,使申请执行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被告人李某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综合考量被告人李某某主动到案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责令被告人李某某退赔非法所得6.6万元,或在执行中予以追缴,返还申请执行人。
【典型意义】
本案中,案涉执行标的物经价值评估后,流拍未成交,在申请执行人同意以物抵债,人民法院抵债执行裁定书已送达被执行人且无异议的情形下,被告人李某某作为被执行人某铸造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人,不仅未能积极履行法定义务,反而在执行过程中恶意逃避执行,非法处置、毁损、变卖案涉建筑物,以远低于抵债价值的价款出卖,使申请执行人遭受了重大经济损失,同时导致人民法院无法执行案涉建筑物,增加了执行难度,其行为藐视法律,挑战了司法权威,损害了司法公信力。拒执犯罪将非法处置、毁损、变卖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逃避执行的行为纳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客观行为要件,是刑法设定该罪的应有之意,让被执行人迫于刑罚的威慑力而主动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避免生效裁判文书沦为一纸空文,实现刑法设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法目的,从而使得社会公众真正尊重司法裁判,维护法律权威,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
案例一
姚某与叶某因感情破裂而离婚,女儿随姚某生活,调解书约定叶某应每月支付女儿的抚养费900元,直至其能独立生活为止。因叶某未按照调解书履行相关义务,姚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到达叶某家中后对其说明来意并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工作,叶某认识到自己作为父亲应尽到抚养义务,于是主动履行了拖欠的抚养费。
案例二
蔡某在陆某承包的工地干活,2020年,蔡某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受伤,双方在溧阳市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因陆某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义务,蔡某申请强制执行102500元。在本次集中执行中,执行干警前往陆某家中,只有陆某的父母和孩子在家,执行干警向陆某的父母说明案件具体情况后,陆某父母表示一定转达给自己儿子让其履行义务。集中执行结束后,执行干警接到被执行人陆某电话,表示将前往法院履行义务,为自己的孩子做个好榜样。
案例三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与葛某林、葛某仙金融借款纠纷一案中,因葛某仙未履行义务,银行申请强制执行拍卖葛某仙名下的房产。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张贴搬迁公告后,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履行了3134152.10元欠款。
案例四
15名农民工跟随陆某前往南京从事采光顶制作安装工程。陆某因为资金周转困难未能向15名农民工支付工资,共计12万余元。在执行前期,执行干警已将陆某的银行卡、房产冻结查封,在本次集中执行中,执行干警再次前往陆某家中。陆某知晓情况之后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但是现在的经济状况无法全部履行,便当场履行了6万元,剩余的待资金压力缓解后将及时履行。
案例五
潘某与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介某一直未履行相关义务。执行干警找到介某向其进行释法明理工作,经过反复沟通,介某当场支付15000元给申请执行人,表示余款将以分期的形式每月向潘某支付5000元,潘某表示认可该方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集中执行结束后,溧阳法院召开了人大代表座谈会。在座谈会上,人大代表共同表示,通过零距离参与和见证执行工作,看到了执行干警为维护司法权威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所付出的辛苦和努力;在规范执行的过程中,也无时无刻不体现着执行干警的工作能力和智慧,也更加充分感受到执行工作所面临的困难和艰辛。最后衷心地希望执行干警在工作之余,劳逸结合,关注个人身体健康,更希望人民群众能够支持和理解法院的执行工作。
通过本次集中执行活动,重点化解了一批涉企涉民生的疑难案件,彰显了法院审执工作的司法权威,以执行工作有力保障溧阳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本次集中执行体现了溧阳法院执行干警攻坚克难、服务群众的精神理念,更是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实现执行工作透明化、促进司法公开公正理念的有力践行。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11 10: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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