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按照高院、中院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经院党组决定,重新组建本院审判团队。
一、审判团队组建工作坚持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法院、省高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审判团队组建工作进一步促进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的落地生根,进一步提升我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果。坚持由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原则;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其他司法辅助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原则;专业化审判原则;案件繁简分流、多元化解原则。
二、审判团队的组建和运行
结合我院新的工作实际,对我院审判团队进行里调整,1.员额法官姜健辉,书记员戴慧峰;2.员额法官郭金钟,法官助理朱亚楠,书记员孙竟尧;3.员额法官李忠日,书记员宋利文、温超;4.员额法官金美淑,法官助理刘玉凤,书记员许玉星;5.员额法官金德龙,书记员姜旭东、张皓;6.员额法官李相根,法官助理杨思奇,书记员徐颖;7.员额法官张乐乐,书记员郭天玮;8.员额法官许家浚,书记员杨天阔。
审判团队依法组成合议庭或独任审判组织时,分别按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速录员)的“3+1+1”或“1+1+1”运行模式配置。
三、明确法官助理工作职责。
1、审查诉讼材料,协助法官组织好庭前证据交换;2、协助法官组织好庭前调解,草拟调解书;3、受法官委托或者协助法官依法办理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措施等;4、受法官指派,办理委托鉴定、评估等工作;5、根据法官的要求,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研究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6、在法官的指导下草拟裁判文书;7、做好案件信息录入工作;8、做好裁判文书上网排版、校对、屏蔽、上传等工作;9、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四、明确书记员工作职责。
1、填制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做好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3、整理、归档案卷材料;4、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9 12: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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