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坚持以深化府院联动机制为重要契机,将非诉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制度作为深化行政审判机制改革、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推进行政矛盾纠纷高效化解,取得良好效果。
一、全面拓宽非诉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制度适用领域
一是全力创造“吉林经验”。裁执分离制度是我省在房屋征收拆迁领域首创的改革举措,被最高法院在全国推广的“吉林经验”。为破解征收拆迁领域“执行难”“执行乱”难题,2011年省高院与省住建厅共同印发了《关于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意见》,在全国首创了非诉执行案件“法院审查、政府组织实施”的裁执分离制度,为全国法院解决这一执法难题提供了理论支撑和实践经验,此举被收录到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中。
二是有力拓展适用范围。自2020年府院联动机制建立以来,省高院为落实府院联动工作全方位、多领域、覆盖全省多层级的目标,在前期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提出推进裁执分离工作宽领域运行要求,从原来的试探性探索到正式要求全省法院将裁执分离制度从房屋征收领域拓展到非金钱非诉执行案件所有领域,有力促进了集体土地征收、违法建筑拆除、违法利用土地查处、破坏环境等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决定的快速执行。
二、全面提升非诉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制度运行质效
一是确保裁执分离广泛适用。通过专题会议部署、定期调度进展、强化条线指导等举措,全面推进非诉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制度拓展深化、高效运行。2020年,全省法院共受理非金钱非诉执行案件1196件,实行裁执分离案件1102件,裁执分离率92.1%,同比上升34.4个百分点。其中四平、辽源、白山、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五个地区的裁执分离率达到100%,通化、吉林、延边裁执分离率在98%以上,裁执分离率最低的白城也达到83.3%。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非金钱非诉执行案件1320件,其中准予执行950件,实行裁执分离案件856件,裁执分离率90.1%。
二是确保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坚持服务保障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通过高质量落实裁执分离工作,有效保证了房屋土地征收、集体土地征收、违法建筑拆除、违法利用土地查处等行政决定及时执行;切实保障了吉林省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地铁工程、快速路延伸、机场大道以及旧城区改造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积极助力了吉林省环境保护、长白山违建别墅拆除、东辽河退耕还湿行政强制工作圆满完成。此外,还组织开展“非诉执行案件裁定不准予执行”专题调研,为党委政府科学解决提供有益参考。
三、全面保障非诉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制度规范运行
此前,针对非诉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制度,我省仅有2011年《关于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意见》和2017年《关于转发<长春市人民政府、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和规范国土资源非诉行政案件“裁执分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两个规范文件,规范性制度还不健全。为此,省高院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以府院联动机制为契机,全面推进非诉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制度化运行。
一是强化联动工作规范性。2020年11月,省高院会同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落实府院联动机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通知》,正式将裁执分离从房屋征收领域推广到全部非金钱非诉执行案件全部领域,全面推行法院裁决、政府实施的裁执分离制度。
二是强化条线指导科学性。今年召开的府院联席会议将健全裁执分离制度作为重点任务之一,要求省高院与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共同研究制定非金钱非诉执行裁执分离意见。随后,省高院起草了《关于落实裁执分离制度进一步规范非诉执行案件程序的实施办法(试行》。目前,已由省委政法委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并报请省深改委审议,将于近期印发。
三是强化基层探索落创新性。自府院联动机制运行以来,四平、白山、松原等地法院坚持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分别与当地政府联合出台了裁执分离具体实施文件,一方面为全省出台规范性文件积累了丰富实践经验,另一方面有力保障了高速路建设、旧城改造等地方重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妥善化解。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07 09:2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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