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延边铁路运输法院在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立足扩大案件管辖改革的工作实际,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统领,扎实开展“加强管理年”、“纪律作风监督年”、“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专项整治等活动。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忠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建设新时代人民满意法院,较好的完成了审判执行任务,推动延边铁路运输法院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执法办案工作
2019年,延边铁路运输法院共受理各类案241件(新收240件、旧存1件)、其中诉讼案件216件,执行案件24件。结案239件,其中诉讼案件216件,执行案件23件。诉前调解收案115件,和解(包括撤回申请)102件,经调解不成功立案11件,和解撤回率88.7%。
(一)刑事审判工作
1.案件审理情况
2019年共受理案件13件,已结13件,结案率100%。适用简易程序3件,普通程序2件,速裁程序8件,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5件,做到了当日立案、当天开庭、当庭宣判,审限仅用1天,庭审仅用十余分钟,息诉服判效果良好。无长期未结案件, 平均办理天数4.5天。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抽调业务能力强的法官与其他业务部分人员组成专门的排查小组,深入开展涉黑涉黑案件线索排查。对于2014年以来民事、刑事、执行案件进行排查,发现线索,及时上报。安排专人负责每月报送“一案三查”及涉黑涉恶案件台账。
(2)加大宣传力度。2019年共开展扫黑除恶宣传15次。深入到高铁站、社区、部队、学校、企业、农村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联合公安检察院共同到高铁站、火车站共同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开设扫黑除恶专栏,积极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鼓励广大群众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黑恶线索。
(3)落实会商机制
为强化公检法协作配合,精准打击涉黑涉恶势力犯罪,7月11日,由我院牵头会同铁路运输检察院、铁路公安处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建立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会商机制,就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和会商的案件类型、会商方式、会商办法及会商原则进行了研讨,达成一致意见。
3.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落实庭前会议、法庭调查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切实提高律师辩护率、当庭宣判率,强化控辩平衡,充分发挥庭审在整个诉讼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将以审判为中心的庭审实质化改革推向深入。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庭审中,审查被告人是否认罪、认罚,是否悔罪,强化认罪认罚的法律途径和法律效果。对于符合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实现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缩短了审理周期。
(二)民商事审判工作
依法履行审判职权,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9年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77件,其中调解19件、撤诉108件,调撤率达71.75%。
推进类型化案件速裁快审。尤其是对涉及民生的供用热力、水、电、燃气合同纠纷等简单案件适用小额程序、简易程序,同时由于受理较为集中,进行集中送达、快速审理,尽量缩短平均审限,提高审判效率。坚持送达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的“全流程调解原则”。了解纠纷成因及焦点,根据当事人特点,多措并举、多元化解矛盾。
(三)行政审判工作
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公正审理行政案件,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2019年,我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26件,其中已结26件,结案率100%。其中以撤回起诉结案8件;以判决方式结案13件;驳回起诉3件;移送其他法院管辖案件2件。开庭审理案件1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0.91%。发司法建议一件,行政机关作出回复一件。
(四)立案信访工作
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适时制定各项工作预案并对实施效果及时总结,使立案和信访工作有序进行。
最高院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该平台上线以来,立案庭负责人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平台各项指标进行分析研究,及时督促干警超前对未得分指标进行探索,要求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音视频在线调解,大胆尝试信访大数据报告上传,及时进行制度重整。很多经验做法被其他铁路院借鉴,在保证我院诉服平台排名长时间位居全省第一的同时,有效提高了铁路两级院的平台得分,得到了长铁中院立案庭的高度认可。
(五)执行工作
1.案件执行情况。2019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4件,执结23件,执结率95.83%。2019年执行总标的146.57万元,执行到位金额7.08万元,终结执行到位金额128.2万元,执行到位率92.3%。1件案件因正处于评估拍卖期间,故暂时无法结案。截至目前已结案件平均办理期限16.64天。
2.多措施并举,努力兑现裁判文书。执行工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纲要精神,进一步巩固我省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认真履行职责,以工作求创新,质量求突破为目标,根据上级部署规范有序安排各项工作,在“春雷行动”“夏日闪电”“秋猎行动”“冬季风暴”等不同阶段,有案结案,无案备战,圆满地完成上级法院和院里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落实配套措施,深化司法改革
(一)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功能
1.加强集约化、信息化、规范化。在人员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组建一审、一书加一名导诉员负责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承载诉讼引导、登记立案等诉讼服务中心应有之功能;根据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竭尽所能在诉讼服务中心配备电子查询设备等自助服务设备,为方便当事人自助查询及立案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制定《延边铁路运输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规则》,着力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对外服务群众、对内服务审判工作,有效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的综合平台。
2.开通立案绿色通道。坚持“服务标准化、流程规范化、深度智能化、主体协同化”原则,开启中国移动微法院绿色通道,实现案件纠纷跨域立案。
3.积极探索送达模式。一是集中送达。针对供热纠纷门难进、脸难看、人难找、字难签的送达现象,在警力有限的情况下,抽调6名精干力量组成“送达工作小组”对供热案件进行集中送达,大大提高了文书送达效率和成功率。二是电子送达。该院立案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适当减少送达给原告的诉讼文书,充分利用吉林电子法院网和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对涉及供热的案件采用电子送达方式进行,既保障了企业的诉讼权利又节约了司法成本。
(二)积极构建多元化解机制
诉讼服务中心切实提高非诉讼化解矛盾纠纷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多元化解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为当事人提供快速解决纠纷的各项服务。
1.制定多元化解工作规范。制定了《诉前调解工作制度》《分调裁审工作衔接制度》和《繁简分流工作制度》,使多元化解工作更具有操作性与规范性。
2.成立特色工作室。设立了专门负责诉前调解工作的“任蛟工作室”,由刚退休的有着丰富审判经验的老法官任蛟同志,带领诉前调解团队在案件受理前开展调解工作。工作室由退休老法官、律师、专家教授以及热心调解事业、了解社情民意的人民调解员、行业调解员等人员组成,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便民服务设施。设置了律师工作室,配备办公设备,法律援助律师为当事人无偿提供诉讼咨询和帮助。
(三)加强“分调裁审”机制建设
对调解不成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大力推行案件繁简分流。简单案件通过调解、速裁、快审一站式解决,复杂案件由专业化团队精细化审理。对涉及民生的供热、水、电合同纠纷等简单案件适用小额程序、简易程序快速审理,尽量缩短平均审限,提高审判效率。案件审理中,在各个环节继续开展调解工作,坚持送达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的“全流程调解原则”。了解纠纷起源及矛盾焦点,根据当事人特点和案件成因,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工作,努力调动多方力量,多渠道多途径化解纠纷,争取做到当场调解当场履行。
三、立足服务审判,做好政务管理工作
(一)做好人事管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干警职务职级并行、晋升工作,今年年底在时间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做好社保准备期业务,确保干警待遇。完善考核标准,规范队伍管理。按照省高院和长铁中院的考核要求,结合我院实际,进一步完善考核标准,制定比较科学的考核体系,使干部工作业绩评定标准更完善、更科学。
(二)立足法院文化建设,打造良好文化氛围。以“加强管理年”活动为契机,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在强化法院文化布设的基础上,本着少而精的原则,力求突出专门法院特色,让法官干警在工作之余感受文化带来的力量,增强对法院文化以至于中华传统文化的自信。
(三)立足舆论宣传,树立阳光法院形象。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积极作用,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实时宣传报道我院庭审情况、重大会议纪要和党建系列活动等工作动态。2019年在微信公众号推送宣传稿件115条,发布抖音短视频28条,对推动我院司法公开,打造阳光铁路法院形象起到了推动作用。
四、落实“一岗双责”,以党建促队建
(一)加强组织建设
明确了党组书记、党组成员的责任,建立了机关党委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的主体责任清单,建立了权责分明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按照内设机构改革要求,2019年5月20日,我院成立机关党委,建立党建工作台帐,完善机关党委组织机构建设,形成了老、中、青三代人的支委体系,积极开展“党、团、工”工作。
(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关于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组织研讨,修订 “三会一课”制度,并确定每月选择两个周四为政治学习日或党团活动日。突出抓好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全面把握精髓要义。确定了以院党组成员、党委委员、支部书记讲党课制度,目前院党组书记和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已经完成讲课任务,效果良好。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
今年年初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志愿服务”系列活动,先后走进车站开展春运志愿服务,帮扶照顾重点旅客;“学雷锋日”走进延吉火车站,义务清扫垃圾。
丰富干警文体生活,先后开展了庆春节联欢活动、“五四”青年干警羽毛球比赛、迎建国70周年排球比赛,丰富了干警的业余文化生活、强健了干警体魄。
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活动,先后走进延吉市城市党员社区,回顾延边党建史,并重温入党誓词;走进珲春红色民俗文化园,了解延边斗争史和民俗风情。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明确了有一名党组成员专门负责纪检工作,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督促各部门干警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建制堵漏。一是各部门结合扩大案件管辖后新的实际,认真梳理铁路法院职责权限、业务流程,重新梳理各岗位的廉政风险点,修订完善《延边铁路运输法院岗位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着力构建廉政风险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二是落实廉政监察员制度,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人员纪律作风状况的日常监督,选任廉政监察员,负责对各部门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监督指导。
五、认真开展“加强管理年”活动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加强管理年”活动后,延边铁路运输法院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加强管理工作,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全院干警大会,认真学习徐家新院长“加强管理年”活动动员部署会和省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维林在“加强管理年”活动视频调度会上的讲话精神。通过召开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征求铁路公安、检察院、地方行政机关和当事人的意见,深刻查摆问题,共计查摆出审判管理方面8项问题、政务管理方面22项问题、队伍管理方面21项,共计51项,经过一年的整改,共计整改50项。共制定77项规章制度。
延边铁路运输法院
2019年12月31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0-19 15: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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