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我院高度重视,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总体运行情况良好。
1.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
立案登记制改革,是法院案件受理制度的重大变革。对此,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改革文件精神,做到思想统一、落实坚决、行动有力,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做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2.依托吉林电子法院,积极推行网上立案。
做好立案登记制的同时,推进电子法院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自助立案、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等多种立案途径,实现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在网上立案交费、提交证据、发表意见、查阅卷宗等。与传统立案方式相比,网上立案更加方便快捷、阳光透明,当事人和律师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网上立案,既有效提高了诉讼效率,也极大减轻了群众诉累,实现了立案工作方式转型。
3.创新立案便民措施,打造一流诉讼服务。
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方便当事人诉讼。我们把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与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紧密结合,同时,我们以吉林电子法院为载体,将传统诉讼服务中心的各项功能统一整合到电子法院平台,打造全天候的“网上诉讼服务中心”。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09 14: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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