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已经由省级一级响应调整为省级二级响应,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以连续35天无新增病例,风险等级明显降低,最近韩国疫情爆发,返回延边地区的人员,延边州以采取集中隔离方式,防止人员流动,有效防止病毒的传播,另外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已向延边州政法委申请2020年3月16日开放诉讼服务中心,鉴于疫情防控态势向好,我院已具备开放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条件。
为继续做好防疫工作和开放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准备工作,我院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对外张贴开放公告同时通过自媒体对外发布开放信息和信访接待场所。在信息中强调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开放和信访接待场所事宜,同时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鼓励当事人在全国疫情结束及周边国家疫情得到控制前仍然可以用信息化手段接受诉讼服务,参与诉讼活动。尽量采用网络、邮寄等方式办理立案事宜。可通过登录“吉林电子法院网站”(http://www.e-court.gov.cn)或通过手机微信登录“吉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微信下拉小程序搜索“吉林移动微法院”)等平台申请网上立案、在线提交证据材料、办理诉讼事务,减出行,降低风险。不便网上办理的,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向本院提交。需要联系法官的,请优先通过平台或电话方式联系。
二、加强对当事人、代理人等外来人员的防疫检查。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等诉讼参与人到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办理有关事项的,必须佩戴口罩自觉于接受防疫检查。如未佩戴口罩、有发热、咳嗽症状的,不得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
三、控制当事人进入诉讼服务中心的频次和密度,一案一进,每个案件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咨询的当事人以三人为限。其他人在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外分散暂候,等待距离必须超过3米。
四、做好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防疫工作,在当事人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时,与其保持适当距离,高效办理诉讼服务事项后,请当事人及时离开,不得滞留。当事人进出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后及时通风,配专人进行消毒。为当事人提供洗手液,一次性纸巾及专用卫生间。
基于延边地区范围疫情防控形势已呈现积极向好的态势,各项生产生活秩序正在有序恢复。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已做好各项准备,现申请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于2020年3月16日8点30分恢复开放。
妥否,请予批示。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0-18 20:10:06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