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长铁中院《关于开展铁路法院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推进落实月专项行动的通知》,我院立即组织开展学习及相关调研活动,认真分析民营企业的法律需求和风险点,切实改变工作作风,推动形成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良好法治环境。现将我院专项行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学习文件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要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在本次专项行动中,我院组织法官干警对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吉林省政法机关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进行深入学习,进一步提高法官干警意识。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逐项检查我院上述文件精神落实情况,尤其对立、审、执及多元纠纷化解和转变司法理念、作风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分析,切实提高审执工作质效,将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开展专题调研
针对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我院就近年来的刑事、民事、执行案件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民营企业涉诉风险点,为今后涉民营企业审执工作提供有效指导。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6年至今,我院未受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受理民事案件31件,涉民营企业案件17件;执行案件9件,涉民营企业案件5件。
2017年、2018年我院受理的涉民营企业民事案件较为集中,且案由均为合同纠纷。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数受民事案件影响较大,案件受理趋势基本一致。
在受理的涉民营企业的民事合同纠纷案件中,土地租赁合同纠纷14件(同原告,被告为民营企业)、定做合同纠纷2件(同被告,原告为民营企业)、租赁合同纠纷1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1件,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和定做合同纠纷案件较多。
从总体上看,进年来涉民营企业案件在我院收案中占比较大,纠纷主要涉及铁路建设、铁路土地租赁等,受铁路修建和铁路资产清查影响较为明显。
(二)案件审执情况
民事案件。2016年至今,我院受理的涉民营企业民事案件均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均以调解方式结案。涉民营企业民事案件具有类型化、诉讼标的小和事实清楚等特点,进入诉讼程序后,我院首先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均能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为当事人减轻诉累。
执行案件。在2016年的2件案件中,(2016)吉7105执1号案件被执行人为民营企业,申请标的470830.00元。在执行过程中,我院执行局依法查询并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被执行人积极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2016)吉7105执2号案件申请执行人为民营企业,申请标的1090000.00元。在执行案件受理后,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执行过程中我院执行局还未采取强制措施,被执行人分两次向申请执行人偿还了70万元,剩余执行款我院依职权扣划,案件112天报结。
在2018年的3件案件中,申请执行人全部为民营企业。其中,(2018)吉7105执2号案件申请执行标的为10000元,因申请标的较少,仅用时56天案件报结;(2018)吉7105执1号和(2018)吉7105执3号案件,在我院执行局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但被执行人依旧希望积极履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件终结执行。
总结民营企业涉诉案件规律,在依法审执案件的前提下,坚持公正廉洁文明司法,并加大涉民营企业生效裁判的执行力度,使我院涉民营企业各类案件质效显著,进一步增强了民营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典型案例宣传
为及时解决民营企业案件执行难题,我院在涉民营企业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局依法综合运用各种执行措施,及时兑现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并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宣传。
典型案例:延吉市快必达图文设计制作社与图们铁路教育印刷厂定作合同纠纷执行案
本案系民营企业与铁路企业定作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一案,该案经过网络查控、传统查控,扣划给申请执行人部分执行款,后因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案终结执行。
裁判要点。依照已经生效的民事调解书(2017)吉7105民初6号民事调解书,依法对被执行人图们铁路教育印刷厂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并在期限内将可处置的财产处置完毕,在穷尽执行措施后,因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申请终结执行。
四、保障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机制完善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院将继续优化司法服务,促进民营企业纠纷多元化解,强化对涉民营企业纠纷的督导力度,立足无涉民营企业纠纷历史问题的优良基础,致力于提升民营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1.提高法官干警认识。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是推动吉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良好的法治环境,助力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和全方位振兴。
2.强化涉民营企业纠纷全流程监管。立案咨询阶段,畅通民营企业法律咨询渠道,强调纠纷多元化解;审判阶段,健全繁简分流、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吉林电子法院和智慧法院建设优势,强化审判流程公开,促进涉民营企业纠纷快速、妥善化解,在刑事案件中正确把握涉民营企业案件的罪与非罪及处罚标准;执行阶段,切实提高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执行力度和执行效率,依法慎用执行强制措施。
3.加强调研指导工作。认真研判涉民营企业纠纷特点,对影响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普遍性和苗头性问题及时做好风险提示,及时宣传典型案例。对涉民营企业纠纷频次较高的单位集中进行风险评估,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宣传。
2019年2月26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03-01 16: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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