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铁路运输法院司法辅助工作在长铁中院和省高院的正确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下,依法依规扎实有序,各项工作稳步完成,较好地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持和保障,下面就司法辅助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由于人员数量限制,我院司法辅助工作设在立案庭,有一名立案庭法官助理兼职负责司法辅助工作。截止2020年10月28日,我院共收案3件,两件为鉴定类,一件为暂予监外执行类。
二、工作情况
(一)工作做法及成效
一是强化工作人员职责,确保服务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实行审鉴、执鉴分离制度,由立案庭统一对外委托和组织鉴定,从源头上保证鉴定的公正性。进一步明确司法技术辅助工作人员岗位责任职能,明确人员分工,完善工作制度。通过实行鉴定监督管理等规范透明的工作方式,确保鉴定案件质量。
二是公开司法鉴定程序,确保选择鉴定机构程序公开透明。大力推行阳光鉴定,接受鉴定委托申请后,我们严格按照《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暂行规定》的规定进行操作,确保选择鉴定机构程序公正。
通过以上工作,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持和有效保障,维护了司法权威,提升了司法公信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当事人对司法的满意度。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司法为民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强化;二是干警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以后我们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工作,努力提高对外委托鉴定质量。要认真落实省院关于对外委托工作的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司法鉴定的启动程序,提高首次司法鉴定质量。
二要加强司法辅助部门人员的专业化、知识化建设。要不断提高司法辅助部门人员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努力满足司法辅助业务对人员素质、能力的需要。通过加强司辅案件流程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与业务部门的协调沟通、加强对受委托机构的监督,使对外委托案件办理的效率不断提升,全面发挥好司法辅助工作的职能作用。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0-28 1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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